6/06/2008

僧侶與乞丐

有個朋友提到說,她「突然好怨那一群僧侶尼姑,一群四肢健全的人,只為了放下過去的罪業與枷鎖,為了自己的理想,做跟乞丐沒什麼兩樣的事。」而弔詭的是,「大家認為四肢健全在修行的僧侶高尚,卻很少人願意多看有殘缺的乞丐一眼。」她期望他們能做些「更能幫助社會的事,而不是只顧著自己要拋開俗念,或是為了自己的宗教要弘揚佛法、興建寺廟等等的。」


No offensive.

換個角度亂入...XD

有比丘跟比丘尼化緣,人們佛心來了捐錢,化緣來的錢可能部分用來幫助川緬災民,可能用來興建或修繕寺廟,修繕與建寺廟可以創造需求,創造工作機會。

這不正是目前台灣凱因斯學派最樂見的嗎?擴大內需,促進貨幣流通,刺激經濟復甦與繁榮...XD
##CONTINUE##

另一點是,宗教有其存在的需求,不管是佛教、道教、基督教還是伊斯蘭教。有人需要他們來普渡誦經吟唱禱告,以換取心靈的安寧跟慰藉。如果說精神科醫師、心理醫生、職能治療師對社會可以有貢獻,那為什麼神職人員給那些善男信女的安慰不能算是對社會的貢獻?

心理學實驗證明,當人們把錢捐出去的時候,會有一種付出的滿足感。化緣,或許可以當作是提供一個比劃撥匯款更直接方便的小額捐款,讓善男信女們更容易獲得付出的滿足感。雖然去7-11找世界展望會的箱子更方便,但是佛教徒可能會覺得比丘或比丘尼前面的缽比較親切友善又可以信任吧。(這樣說,突然覺得乞丐的缽似乎也能夠讓人們獲得付出後的滿足感。)

至於乞丐,人們不友善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被騙過,或者是怕被騙,以及既笑貧又笑娼的優越心態吧。而社會安全網的不足,造就許多流浪漢跟乞丐,有些宗教機構跟NGO/NPO組織有在關心他們。只是目前的狀況,似乎是,社會安全網的維護工作,都交給那些機構去負責了。政府感覺上比較注重在以司法(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來補漏洞,或是製造更大的洞,或者乾脆往那個洞塞顆不定時炸彈來堵住,把任期內的數字搞好,剩下的,留給下一任去拆炸彈兼補漏洞。


另外,宗教似乎本來或多或少就有非強迫性的利益交換互惠性質?民眾祈求財源滾滾、金榜題名,以讓神明香火頂盛當回報?祈求自己死後進入他們的神的國度得永生,或是像王牌天神裡面一樣祈求他人幸福,把自己的現世交給他們的上帝?接受宗教機構幫助的時候,似乎就要接受他們弘揚佛法或福音,最後以幫忙宣揚祂們的國度當做回報?當然,這些應該都是非強迫性的,雖然他們可能會要求那些受幫助的人跟著一起禱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2 則留言:

  1. 哈哈
    陽光你太妙了

    只能說
    你說的完全不能反對
    但我還是沒辦法不喜歡他們...

    回覆刪除
  2. 啊...哈哈

    多元化的社會,需要各種行業
    總是要有人來當和尚或尼姑的嘛...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