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2008

PTT Education板 觀後感

這個世界存在著許多的不公平,是事實。這個社會本來就不公平,也是。所以,這些不公平都是合理的?

而且社會不但不需要「消除」這些不公平,消除是不可能的,換個說法,而且這個社會不但不需要矯正這些不公平,而且還不該去「矯治」這些不公平,好吧,社會也不是沒有為矯治不公平出任何力,再換個說法,而且還不該「再」為矯治這些不公平付出,甚至還應該把為矯治不公平所付出的連本帶利拿回來?

就好像說政治是屬於男人的,所以男人要把投票權從女人身人奪回來?

接受高等教育本來就是少數人的權利,所以要把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再度集中回少數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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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失敗,完完全全屬於他個人的失敗?即使環境有阻力,但是既然有人能克服這些阻力,沒克服的人他的失敗就完完全全是他個人的問題,他活該?即使明知環境有阻力,也不該去減少這些阻力,還有阻止這些阻力被減少?然後乾脆說,這些阻力根本從來就不存在?

一個人在篩選機制中被賦予較低的分數,他就應該將自己定位為黑手?即使都會區的修車行已經比診所、醫院還密集不知幾倍,他也應該安於他的定位?若他想改變現況,追求另一種未來的可能,社會也不該提供這樣的資源?甚至要發起輿論阻止他這麼做,譴責給他這種可能的大學?

只要有他能夠勝任的工作,他就應該去做?即使這份工作根本不能提供他基本的物質需求?如果這「一」份工作不夠,他就應該去多兼幾份這類的工作?除非他通過那個篩選機制,否則他就不該存取「任何」高等教育資源、一個改變現狀的機會(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

沒有接受高等教育權利的勞動人口,他們活該處於較差的勞動狀態,他們就是必須補貼大學學生,甚至只該補助優勢大學的學生?除非他能通過那篩選機制,進入大學,甚至是優勢大學?

給他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他若未通過定期的檢驗,拒發證書、繳費重修、退學還不夠,一定非得剝奪他的機會,因為他不該也不配享有這樣的權利?

改善教學品質的問題還不夠,市場機制太無力,非得直接剝奪他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因為幾位教職員的個人操守,就要把學校廢了?

那彰化地方法院數位法官只依法行事,反正還要上訴,那就不必修法或再檢討審判,直接把彰化地方法院廢了?那立法院也極其沒有效率,幾個月沒提幾個案子,也不用檢討立委了,把立法院廢了,直接把人民的立法權移除?(雖然實際上好像早就沒有了。)


原來,我對大學的期待是錯誤的。


我突然可理解為什麼美國的大學要獨自經營,收取超高學雜費了。反正本來就沒有人願意為任何人付出,也沒有義務為任何人付出,大家各憑能力和財力,去研究型名校、社區大學或野雞大學。這樣才符合新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呀!而且,還有世界各地的學生合前撲後繼的過去支撐他們大學的營運呢(包括所謂野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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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太客觀看清社會是不好的...
    這也算是大自然的法則吧!!
    有時候就是得忘記這些不公平
    人就是會遺忘的物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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