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10

淡忘

最近跟幾個朋友聊到淡忘一個人的方法
(全球暖化導致連失戀季風都亂亂吹?)

一個人對自己的意義是不是真的無可取代?

以唯物論的角度來看
一個人的確獨一無二
不過某種程度上
還是可以找到各項客觀條件都相當的人取代
不過一個人在自己心中的分量跟意義不能完全用唯物觀點來解釋

以唯心論的角度來看
任何人(任何個體/客體)的意義都是經由我們大腦認知與想像所產生的
任何人在自己心裡面的地位都是自己的記憶、大腦所塑造的
所以就可以用其他的記憶與形象來取代那個意義
可以用相當、對等的記憶去取代原有的記憶

最直接的方法是 去愛去喜歡下一個人(Y)
這應該是大家最常聽到的有效方法
不過通常Y的存在可遇不可求
那就退而求其次 另一個方法
去想別的人(Z)而不是想那個人(X)
執迷不悟的時候應該腦袋裡都是想著X
跟X去過的地方、要去的地方、說過的話、要說的的話
Z是誰都可以, 只要是自己覺得OK, 而且可以接受的人(可以接受的形體)
周圍的人、曾喜歡過的人、偶像、可遇不可求的幻象
跟想像中的Z編織同樣的經驗
但是要適可而止
不能又陷入另一個永劫回歸
也不能將Z當作往後挑對象的標準

酷吧?!

我很理論派的, 哈哈
喜歡靠的是感性, 憑感覺
追求靠理性, 憑方法自信與機運(以及真心?)
淡忘靠理性, 隨著時間的流逝與記憶的模糊, 再也不為之所動的機率就會跟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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